“远亲不如近邻”,邻居之间本应和睦相处,可新野县五星镇的王某却因怀疑邻家男孩小明偷摘自家的梨而与小孩母亲赵某打斗,致使自己受伤住院,花去数千医疗费。11月18日,新野县人民法院五星法庭的干警通过深入村组巡回办案,成功化解了这起纠纷,由被告赵某赔偿原告王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4500元,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既弥补了原告的损失,又维系了邻里亲情,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事情还要追溯到2014年7月16日。当日,王某拖着疲惫的身躯从地里回来,发现后院梨树下一片狼藉,上边的梨也少了许多,便怀疑是正在附近玩耍的邻家小男孩所偷,并严厉斥责他。正在这时男孩的母亲赵某赶来,双方言语不和便发生激烈的争吵,继而厮打。事情发生后,王某面部、鼻部受伤,住院治疗15天,花去医疗费4000余元。而赵某被公安机关罚款500元,行政拘留10天。11月8日,王某将赵某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12000余元。
接到案件后,法庭干警立即赶往双方当事人所在村子,和村组干部一起作双方思想工作,通过几天耐心细致的开导和调解,双方最终握手言和,于是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