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法院第三期法官大讲堂举行
作者: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永辉 发布时间:2014-11-21 16:57:03
11月21日下午,平顶山全市法院第三期法官大讲堂在平顶山市中院举行,市中院立案二庭庭长刘艳丽做了《新民诉法关于民事再审审查工作规定的理解与运用》的辅导报告。
刘艳丽从“两类案件”的受理审查工作机制、明确不予受理的申请再审案件范围、中止执行例外规定的适用、关于民事再审审查工作机制的完善等方面对新民诉法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讲解,受到与会同志的一致好评。
全市两级法院立案、民事、审监庭全体同志参加学习活动。
责任编辑:许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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