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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都法院规范司法技术工作助推审判质效

  发布时间:2014-11-21 11:03:30


    今年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大力规范司法技术工作,为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提供了坚实的保障。截至目前,该院共完成各类委托案件237件,有力促进了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

    规范交流机制,确保信息交流顺畅。该院在审判、执行人员、双方当事人和中介机构之间建立了顺畅的信息交流平台,一方面对审判或执行案件需要解决的问题及当事人的合理诉求向中介机构做充分说明,另一方面对中介机构委托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审判执行人员或当事人进行反馈,既确保了审判、执行部门需要委托的案件及时委托,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加大了对委托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提高了委托质量。

    规范业务培训,提升执法能力。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对关于鉴定、拍卖、变卖等与司法技术工作相关的法律作了修改,推行司法拍卖、司法评估改革后,新规范、新举措、新知识、新技术对司法技术管理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面对新形势,该院多次组织司法技术工作人员学习“三个规定”,及时研判司法技术管理工作,发现不足、解决问题,加强对司法技术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锻炼,全面提升了司法技术队伍素质,确保了司法技术工作的健康发展。

    规范操作程序,确保司法公开透明。对业务庭需要鉴定或评估、拍卖的案件材料进行全面审查,不符合委托要求的,退回业务庭(杜绝业务庭室以需鉴定为由,延迟案件处理);材料齐备的案件公开选择鉴定、评估、拍卖机构,并邀请监察部门参加,对双方争议较大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并加强对选择鉴定、评估、拍卖机构全程监督,从而对每个案件做到管理到位、服务到位,保证司法技术工作的公开、透明。

    规范监督机制,确保公平公正。司法拍卖、司法评估改革是对法院自身权力进行分解,依法部分让渡第三方行使,达到分权制衡、促进公正的目的。在让渡权力的同时加强对新的权力主体的反向监督制约,使监督视野更宽,管理盲区不断缩小。加强对评估、鉴定机构的指导,确保工作规范运行,杜绝“只管委托、不管监督”,及时纠正对中介机构或竞买人的行为疏于审查、怠于监督的问题,坚决及时制止评估机构乱报价的行为。

责任编辑:许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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