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观审团工作开展以来,修武法院除完成上级法院各项“规定动作”外,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将人民观审团工作向外拓展,与法院各项工作全面结合,提升了观审工作实效性,实现了良好的审理效果和宣传教育效果。
与巡回审判相结合,发挥观审实效。将人民观审团工作与巡回审判相结合,并在巡回审判过程中,注重抽选同村或同社区的人民观审团成员参审邻里纠纷案件,发挥其熟悉风土人情及案件背景的优势;抽选计生、妇联、民政等相关部门女性观审团成员参审婚姻家庭案件,发挥其沟通能力强、调处经验丰富的优势,有效化解纠纷。
与庭审观摩评议工作相结合,提升庭审质量。在观审工作中,组织观审团对庭审观摩评议,增强法官的抗压能力,进一步促进了法官审判业务水平和群众工作能力的提高。
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相结合,加强外部监督。注重把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观审活动,及时把观审团工作相关情况向县人大、县政协进行通报,代表委员们提出的符合实际、富有实效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人民观审团各项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与信访案件社会评议相结合,促进信访机制改革。邀请观审团参加长期未结信访案件的社会评议,就相关情况发表意见,加强监督作用的同时,使得信访人就相关决定的作出更加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