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开封县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党组书记、院长李鸿斌代表院党组做了总结报告,区(原县)活动办第四督导组组长杨长周等出席会议并做了讲话。开封县法院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开封县法院开展以来,该院按照区(原县)活动办的安排和部署,认认真真、脚踏实地地开展活动,达到了“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认真部署动员,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各级领导讲话精神,夯实思想基础;针对存在的问题,查摆“四风”;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整改。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一是干警精神风貌有了进一步改变,敬业爱岗、积极奉献形成了风气;二是对一些查摆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整改,案件质量和效率有了较大的提高;三是加强了业务学习,提高了干警业务素质;四是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尤其是用车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办案用车、工作用车申报、审批制度,切实解决了内部管理和纪律作风、违法违规等问题,司法作风进一步转变;五是努力搞好党风廉政建设,达到了零违纪。六是通过开展群教活动,促进了法院以审判工作为核心的各项工作的全面提升。
区活动办第四督导组组长杨长周同志在会上作了讲话。他对开封县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开封县法院切实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通过活动,使党群关系进一步密切,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一是思想重视,行动迅速;二是突出特色,措施得力;三是严格要求,程序规范;四是边查边改,效果明显;五是建章立制,巩固成果。
杨组长强调,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没有休止符,密切联系群众没有完成时,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今后一段时间,法院要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一是继续抓好学习教育,强化思想政治建设;二是继续抓好问题整改,确保整改措施到位;三是继续抓好建章立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四是继续抓好作风建设,坚决杜绝四风反弹。
会上,全院干警对党组班子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