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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法院三项措施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

  发布时间:2014-11-19 14:53:57


    永城市人民法院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工作制度,充分运用好这支审判力量,切实发挥好人民陪审员的作用。今年以来,该院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415件,收到了良好的审判效果和社会效果。

    注重规范管理。建立和完善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综合考核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制定《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做好人民陪审员的培训、考核、建议奖惩、审核补助等相关工作;定期向广大人民陪审员发放征求意见表,了解和掌握人民陪审员相对空闲的工作时间和希望参审的案件类型,有针对性地安排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工作,有效提高参审率。

    突出职能发挥。注重运用陪审员审判力量,发挥人民陪审员的调解优势,积极创造条件让人民陪审员更多地参与各类案件审理,促进案件调解息诉,从而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通过邀请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改变法官固有的定向思维模式,为法官审理案件提供全新的裁量视角,有利于法官从案件结果的合理性及当事人的接受能力等方面全面考量案件,提高案件审判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

    细化业务培训。加大对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力度,除认真组织集中培训外,还采取分项培训、观摩庭审、研讨案例及交流、律理论知识学习法等方式,使人民陪审员尽快掌握相关的法律理论和审判技能;增强人民陪审员审判案件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鼓励人民陪审员独立发表自己对于案件裁判的意见,不盲目跟从、人云亦云,从法律和社会双视角审视案件,真正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判的职能作用。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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