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鹿邑县人民法院立足实际,完善制度,多措并举扎实有效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努力使之成为功能完善、制度健全、设施齐备、服务到位的司法便民服务窗口,真正实现“区域设置科学化、流程信息公开化、立案手段科技化、服务措施便民化”。
完善硬件设施,打造一流窗口。诉讼服务中心大厅设有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司法救助、判后答疑、信访接待等窗口,专辟法官会见室、调解室,配置休息座椅、触摸屏、复印机、饮水机、笔墨纸张等便民设施,将内容详实的各类诉讼指南放在醒目位置供当事人免费查阅,并在大厅内设导诉台进行诉讼引导,让来访者真切感受到人性化关怀,拉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距离。
强化“中心”职能,提供“一站式”服务。尽可能将审判辅助性事务从各个业务庭和办案法官手中剥离出来,靠前配置到诉讼服务中心,进行集约化办理,通过合理配置人员,实行一岗多能,使诉讼服务中心具有诉讼服务、纠纷化解和纠纷分流三大主要职能,真正实现“一站式”服务,让当事人走进一个厅,事情全办清,切实便民、利民。
开展司法救助,传播司法温暖。对困难当事人要求缓、减、免交诉讼费的,由诉讼服务中心严格把关并提出意见,直接交院领导审批。对涉及农民工及妇女、儿童、老人等合法权益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实现优先立案、优先排期开庭、优先审理。对特困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和涉诉信访当事人,开展司法救助,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
完善信访机制,强化风险评估。诉讼服务中心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职责,组织排查涉诉信访案件,深入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制定化解方案。建立完善信访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院领导挂牌督办制度、院长接待日制度、“四定一包”责任制度等信访工作机制,确保信访案件及时、公正处理。积极开展判后答疑,由诉讼服务中心人员进行法律释疑,化解当事人因对判决表述不理解而引发的对立情绪,真正实现“服判息诉、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