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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法院“四化”拓宽刑事司法宣传新渠道

  发布时间:2014-11-17 16:27:39


    今年以来,舞钢市人民法院结合刑事审判实践采取四项措施不断拓宽刑事司法宣传途径,以充分发挥人民法院法制教育职能,为有效预防犯罪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典型案件警示扩大化。6月11日,该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张某某涉嫌玩忽职守、受贿犯罪一案。为提高案件警示教育效果,该院邀请舞钢市各局委乡镇街道办纪检组长及涉及惠民补贴主管负责人等150余人到庭参与旁听。通过庭审现场让他们感受法律尊严,接受警示教育。

    二是法制课堂普法区别化。该院刑事法官多次到学校、消防队等部门讲授法制课,针对学生及战士的不同特点,以实际案例为主线,把法制知识贯穿案例始终,并通过有效互动引导他们提高辨别是非能力,学好法用好法,确保不迷失方向。

    三是特殊人群教育贴近化。为保障特殊群体做到学法守法,该院抽调政治可靠、业务精通、群众工作能力强的法官,深入村委会、居委会,为社区矫正人员及刑满释放人员宣讲法律,使他们逐步相信法律,相信党的政策,争取早日放下包袱,融入社会。

    四是刑事审判彰显人性化。对聋哑伤残等残障人员犯罪案件,根据犯罪情节,对符合条件的被告人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法官或到被告人家中、病床前开庭,或宣判后亲自将被告人送到帮教单位,对个别家庭特别困难的当事人还进行了经济帮助。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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