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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法院四项制度加强纪律工作

  发布时间:2014-11-17 15:00:57


    为进一步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民权县人民法院新一任党组结合“正风肃纪”活动,制定切实可行的四项制度,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

    一、实行院领导班子成员每周带班制度。值班院长负责本周值班期间突发事件处置、组织重要活动、安排部署工作、安全防盗等日常事务。要求各部门干警必须按照值班院长安排执行到位,否则,将追究中层领导和干警的责任。

    二、实行每天早八点全体干警点名制度。除按照县纪委要求坚持人像考勤机考勤之外,每天早八点由值班院长点名,值班院长利用每天早上干警点名集合的机会,及时传达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和院党组的决策部署,及时安排院里各项工作,尽可能减少会议的召开。

    三、严格请假处罚制度。除要求请假、出差、请假一律履行书面批准手续外,对迟到、早退、旷工、脱岗的干警,全院通报批评,并纳入年底个人和部门绩效考评。

    四、实行每周检查通报制度。值班院长带领有关部门人员以明查或暗访形式不定期对全院干警工作纪律遵守、在岗状态、工作态度等工作状况进行检查,并将查处结果进行全院通报。

    该项制度实行以来,制作通报8期,先后有2名干警迟到、2名干警早退受到通报批评。

  

  

责任编辑: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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