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促进人民法庭工作良性开展,加大基层社会矛盾化解力度,更好的服务辖区群众,永城市人民法院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从五个方面提升工作质量。
一是提升人民法庭干警素质。建立人民法庭法官培训和业务考试制度,要求干警通过不断学习、培训,补充和充实新的知识,始终保持较高业务素质,保证裁判的高质量;定期召开法官论坛,就人民法庭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法学理论发展的新动态进行深入探讨,通过相互学习,相互交流、相互借鉴,开拓法官理论视野,提高业务素质,提升审判实践能力和执法水平。
二是完善人民法庭工作机制。规范庭审秩序,严格遵守庭审时间,规范着装及庭审用语,严格遵守法庭纪律,严禁开庭时吸烟、打瞌睡、接听电话等行为,严格遵守法律程序,严禁违反法定程序行为发生。
三是落实人民法庭便民举措。通过假日法庭、巡回法庭的形式广泛开展巡回审判,及时对困难群众进行司法救助,对诉讼群众进行诉讼指导、风险告知,并及时联络人民调解委员会、社会法庭等组织协同为群众排忧解难;设立值班法官制度,开通值班电话,保持通讯畅通。对当事人实行全天候接待,做到来访有接待,事事有答复。
四是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联系基层、联系群众”活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要求案件承办人对所办案件进行调查走访、回访,尤其对于婚姻家庭、相邻关系、土地承包、侵权纠纷等案件,均要走访当事人及所在村组干部,深入了解发生纠纷的起因,广泛征求意见,为全面彻底化解矛盾打下基础;对当事人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由主管院领导或庭长带队、有关业务庭参加,重点、专项回访,专项化解。
五是强化案件公正高效审结。要求严格遵守诉讼时限规定,努力缩短办案周期,加快各诉讼环节衔接,最大程度缩减审限。人民法庭利用身处基层的优势,充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尽量减少当事人诉累。针对一些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劳动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法院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尽量做好法律宣传和调解疏导工作,做到块立、快审、快结,及时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