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有效的指导医疗纠纷审判实践,化解医患双方矛盾纠纷,11月13日,由省高院《公民与法》杂志编辑部和洛阳市中院联合主办、洛阳市西工区法院承办的“医疗纠纷审判实务研讨会”在西工区召开。
洛阳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尤清立出席会议并讲话。
《公民与法》杂志编辑部副主任丁亮、省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卢红丽一行人员、洛阳市中院党组成员、群工专员胡博文以及洛阳两级法院法官代表、洛阳市医疗调处中心代表、法学教授、医务工作者及律师代表等三十多人参加了会议。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冯红超和西工区法院院长赵耀武分别致辞。会议由市中院研究室主任杨顺渠主持。
尤清立说,2012年10月,洛阳市成立医疗纠纷调解处置中心,同时,西工区法院成立洛阳市医疗纠纷巡回法庭,集中管辖城市区(不含吉利区)医疗纠纷一审案件。按规定,标的额5000元以下纠纷由医院自行调解,5万元以下由医疗纠纷调解处置中心处理,5万元以上由法院立案受理。运行两年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得到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与会代表们就医疗纠纷案件审理中遇到的难题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和深入的探讨,其中涉及隐匿、伪造病历的处置,病人复印病历被“推诿”等多个话题。通过查找分析原因,代表们提出通过诉前调解妥善解决医疗纠纷,并进一步统一司法尺度,实现案件裁判结果的相对统一和医疗纠纷案件的公平公正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