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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法院开门搞活动主动接受“群众三评”

  发布时间:2014-11-14 09:57:04


    为检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开门搞活动,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教育实践活动成效的根本标准,让群众参与教育实践活动始终,做到作风现状由群众评价、查摆问题由群众评议、整改落实由群众评判。

    活动中,三门峡市两级法院分别抽取机关中层以下干部职工代表,对市法院教育实践活动三个环节的工作开展情况逐一评判,征求意见和建议,以“三评”促反思、促查摆、促整改。从市委督导组反馈的评价结果看三门峡市中院群众总体好评比为94%、学习教育情况好评比为93%、听取意见情况好评比为92.25%和边学边查边改情况群众好评比为92%,“三评”活动成效显著,受到上级党组织和活动办的高度评价。

责任编辑:许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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