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陵县人民法院司法技术科以服务为工作重心,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保证了案件的质量和效率。三年来,所受理各类鉴定案件没有出现一起违背客观事实和科学标准被权威部门改变的鉴定案件。
一、 把好选入备选鉴定机构名册关。具备司法鉴定资格的机构成千上万家,他们本着就近方便、节约开支、客观公正的原则,筛选出鉴定质量高、信誉好、效率高的鉴定机构,编入备选鉴定机构名册,为以后开展鉴定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主持双方协商选择鉴定机构,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自主权。关注民生、尊重民愿一直是该科工作的侧重点。在日常工作中,不管是业务部门移送、还是当事人申请的案件,他们一律将鉴定机构的备选名册摆在当事人的面前,让他们自主选择,他们要选哪个机构,拒绝哪个机构鉴定,都将他们的意见记入笔录,作为确定鉴定机构的依据。如果双方的意见出现分歧,就采用抽签、摇号的方法予以确定,以追求程序公正。
三、变坐堂鉴定为主动为本院审判、执行部门、当事人服务。无论是业务部门移送、还是当事人申请的鉴定案件,该科都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性质,指导当事人提供鉴定材料,如果有些资料是当事人自己所不能提取的,他们就指导当事人写出申请,然后到案发地提取相关证据,或到相关单位提取档案资料,为鉴定机构提供确切、客观的鉴定依据,使鉴定机构不因备鉴资料的缺陷而无法鉴定或得出有瑕疵的鉴定结论。
四、跟踪催办,提高案件的鉴定效率。该科为给审判和执行部门及时提供鉴定结论,案件一经委托出去,就把注意力放到案件催办上,在委托时就与鉴定机构商定鉴定期限,使他们有一定的时间观念和紧迫感。期限届满前再打电话询问进展情况,以提醒鉴定机构如期或提前拿出鉴定结论。
五、审核鉴定结论,搞好司法监督。每个鉴定结论出具后,他们并非简单送达给审判、执行部门或当事人,而是报着对法律、对审判及执行部门、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从程序到实体、从鉴定所依据的法规及相应条款到文字表述,都一一进行斟酌审查,如果发现差错,就及时通知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予以纠正,力争使鉴定结论不出现任何瑕疵。
由于工作措施得力,近年来对外委托的鉴定案件,无一例出现因不具备鉴定资质、应该回避而未回避、违反科学标准进行鉴定的现象发生,每个鉴定结论都为审判和执行部门提供了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