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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法院强化措施规范司法技术委托鉴定工作

  发布时间:2014-11-12 16:00:50


    鄢陵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司法技术鉴定工作,通过有效举措,规范司法技术对外委托鉴定、审计、评估工作,缩短委托鉴定各环节周期,提高工作效率,避免了因审鉴不分,以及随意委托、多头鉴定、重复鉴定、诉讼成本增加、超审限和当事人累诉等现象。

    出台了《关于规定司法技术委托鉴定工作的意见》。共十二条,从司法鉴定、审计、评估案件的移送时间、受理时间、鉴定材料的补充、现场勘验的主持、对外委托工作的中止、终结、鉴定人的出庭等均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明确了具体的要求,从源头了阻止了超审限案件的发生,为做好今后的对外委托工作指明了方向。

    规范了程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等有关文件的要求,建立了统一立案、统一编号、统一办理的"三统一"的工作程序,实现了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畅通了渠道。在审判执行人员、双方当事人和中介机构之间建立顺畅的信息交流平台,既对法院审判或执行案件需要解决的问题及当事人的合理诉求向受委托中介机构作充分说明,又对中介机构委托工作中遇到的一些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审判执行人员或当事人进行反馈,保证案件的正常审理或执行,特别是对受委托机构的鉴定期限、收费、现场勘验等问题加强监督,实现案件当事人的合理诉求。

  

责任编辑: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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