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许昌县法院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引领法院工作

  发布时间:2014-11-12 14:50:17


    许昌县人民法院通过扎实有效的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各项任务上,以求真务实、善做善成的作风,切实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履行好法院作为基层审判机关在依法治国中的重要责任。重点从十个方面把党中央的决策和部署落实到全部司法活动中,推动法院工作全面科学发展。  

    一是坚定法治信念,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学。该院政治处在制定具体学习方案时,结合法院实际,创新学习方式方法,力促学习取得良好的效果。通过学习,教育全院干警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切实做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他们切实把法治思维、公正理念贯彻落实到法院各项工作中,结合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摆出的问题,进一步完善落实整改措施,通过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的建立,努力解决影响本院司法公正、制约干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是全面清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及时保护。该院对长期未结诉讼案件进行集中排查,全面清理,采取业务庭包案、领导带头办案、限期结案的方法,开展集中清理积案活动。

    三是穷尽措施化解执行难案件,捍卫法律尊严,保障合法权益。建立执行快速反应机制,设立110执行热线,执行干警通讯工具24小时保持畅通,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被执行人或其财产,利用节假日闻警出动执结18起。通过向当事人发放执行名片、媒体曝光、悬赏执行,以及启动征信联动制约机制等方法,促进债务人履行义务,对有能力履行但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司法拘留和罚款措施,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四是着力建立便民诉讼网络﹑实施法官下基层畅通矛盾纠纷化解渠道。针对群众诉讼需求较大而司法资源有限,诉讼渠道不畅的问题,院党组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积极构建以人民法庭为核心,以巡回审判点为主干,以审判执行联络站为支撑,人民调解员为纽带,“庭、点、站、员”四位一体的便民诉讼网络,建立法官联系点制度,最大限度的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五是加强诉讼服务便民建设,提升服务质效。针对群众反映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针对群众反映的“立案难”问题,加强了立案大厅、诉讼服务中心等窗口建设,健全和完善了窗口功能并通过“六个一”便民活动,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一站式”诉讼服务;为提高工作效率,给5个人民法庭更新了警车,建立了巡回办案点、民调室,方便了群众诉讼,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六是推进信息公开“三平台”建设,实施阳光司法。该院建立完善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通过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对案件的立案、庭审、调解、宣判等诉讼过程,依法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

    七是抓好陪审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陪审员作用。该院在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按照“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的标准,报请县人大任命专职人民陪审员159名。对陪审员进行集中培训,充分发挥陪审员的参审作用,他们在协助调解、参与审理、开展判后答疑和案后回访工作中;特别在遇到重大、疑难、交办、督办、社会影响较大的执行案件时发挥了积极作用。

    八是积极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化解缠访疑难信访积案。该院紧紧围绕全县的中心工作和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始终把解决人民群众实际问题作为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排查化解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和问题。

    九是深化司法改革,健全审判机制。紧紧围绕中央关于完善司法责任制、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推动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四项改革重点以及全会提出的“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等部署,扎实推进全县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等工作,为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建构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做出积极的努力。

    十是健全监督机制,确保司法廉洁。充分运用司法巡查、审务督察、集中约谈、述职述廉等方式,加强廉政教育监督。全面建立案件回访制度,公布24小时录音举报电话,建立健全公众服务网监督举报模块,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严格执行各项纪律制度,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和“十条禁令”规定,认真受理、核查群众投诉和举报线索,坚决把“绝不允许法外开恩,绝不允许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赵艳涛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