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罗山县人民法院进一步发挥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认真落实综治工作各项要求,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护航平安罗山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认真履行职责,全力维护社会和谐。依法打击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组织法官深入企业走访调研,增强企业依法经营意识,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坚持调判结合,做到案结事了;建立“诉前沟通、诉中协调、诉外疏导”的工作机制,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作用,提高执行效率,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三年来,该院绩效考核成绩连续三年位居全市法院第一,人民群众对该院的满意度连续多年位居全市法院前列。
规范司法行为,夯实平安建设基础。以审判管理为抓手,在审判质效上求提高;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在规范管理上求实效;以司法公开为抓手,在提升司法公信力上求突破;以服务保障为抓手,在夯实基础上求发展。全院干警司法作风得到转变,司法为民意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率逐年提高,形成人心齐、风气正、干劲足的可喜局面。2014年4月15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蒋笃运、市委书记郭瑞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效忠等领导到该院视察工作,对该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坚持能动司法,推进社会综合治理。坚持便民诉讼,就地化解纠纷,方便群众诉讼;改建诉讼服务中心,实现一站式服务;坚持巡回办案,就地审理案件,提供法律咨询,化解矛盾纠纷;建立健全“送法进校园”工作长效机制,有效预防青年少年犯罪。近三年来,该院各类案件巡回审判率始终保持在60%以上;先后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普法课堂31场,直接受教育的师生2万余人。
紧抓源头问题,主动排查预防纠纷。整合社会法庭资源,提升社会法庭工作水平,促进诉调对接工作;推行“法官村长”工作机制,把全院86名法官分别派驻至全县273个行政村,每名法官分包2至4个行政村,各个村庄都设有“法官村长”联络牌,让法官与所包行政村建立起经常性的联系。近三年来,“法官村长”共提供法律咨询1800余人次,巡回审理案件680余件,举办法制宣传讲座20余场,指导基层民调组织人员100余人次,排查处理纠纷52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