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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法院多举措确保人民陪审员充分履职

  发布时间:2014-11-11 08:27:18


    襄城县人民法院始终重视人民陪审员工作,围绕培养好、管理好、使用好、保障好人民陪审员这一主线,有效推动人民陪审工作良性、有序开展,使人民陪审员工作日益规范和科学,极大地激发人民陪审员工作激情,使司法活动更加贴近社会生活、贴近人民群众、贴近时代要求,使人民群众直接感受司法公正。    

    2010年至今,该院人民陪审员由30名增加到199名,占法官人数的3.3倍,呈现“倍增”状态。其中大专以上学历184人,占到93%,涵盖医学、经济、金融等各专业,并实现了辖区乡镇、街道、社区全覆盖,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严把人民陪审选任关。该院选任陪审员坚持政治素质好,把法律意识强、理论水平高、大局意识好、热爱陪审事业的公民作为首选。群众基础好。积极征求每名陪审员所在当地群众意见,并进行民意测验,把群众认可度高,取得多数群众支持,善于尊重群众、联系群众、沟通群众的公民吸纳为陪审员,确保民意对司法的有序参与和民意对司法的理性吸纳。调解能力好。重点选择沟通能力强、善做群众工作,能够很好化解矛盾纠纷的人担任陪审员。遵纪守法好。广泛开展调查核实,确保把纪律意识强、法律素养高、政策水平高、一贯表现优的人选拔进人民陪审员队伍。

    发挥人民陪审职能作用。该院把陪审员与审判员一样对待,完善陪审员的参审机制,从庭前阅卷、案件审理、合议庭评议等环节,充分保障陪审员参审权,让其“有位有权”,激发参审积极性。发挥调解员作用。根据陪审员熟悉生活,贴近百姓和对专业化的问题有独到见解的特点,注重把其职能作用落实到诉前调解、诉讼调解、判后释疑等方面。发挥监督员作用。发挥陪审员行使监督权的优势,让其对法官办案、司法作风进行监督,对法官司法自由裁量权进行限制。发挥宣传员作用。鼓励陪审员在庭审中现身说法,以案说法,将法律常识用简单易懂和生活化的语言予以讲解,方便群众理解;通过他们宣传,增进当事人与法官之间的信任,增进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架起一座沟通群众与法院的桥梁。

    注重人民陪审功效发挥。该院出台规定,要求每位干警充分尊重陪审员,注重发挥其作用,在庭审中对一般事实等可由陪审员对当事人进行发问,在合议庭评议案件时,鼓励陪审员以大众的视角,发表对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方面的意见。注重优势发挥。发挥陪审员基层身份和具有专业技术知识的优势,在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时,弥补法官裁判案件存在的天然缺陷,增强裁判的社会效果。注重沟通尊重。合议庭评议案件,充分尊重陪审员意见;判决作出后,及时给陪审员送发判决书;做好与陪审员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的沟通联络工作;定期开陪审员座谈会,征求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注重多元参与。通过组织陪审员参加示范庭审观摩、法制宣传日等司法公开活动,将陪审员纳入法院审判、执行以及司法管理等各项工作视野中;鼓励其参与法院微博建设与互动,促使陪审员积极为法院各项工作建言献策,使之成为法院各项事业健康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建立陪审规范管理机制。设立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专职负责人民陪审员的日常管理、培训、考核、表彰、补助发放等工作,负责对陪审员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建立健全与各审判庭、陪审工作组的日常联系机制,定期座谈沟通,监管陪审流程和陪审员工作动态,及时提出书面分析报告。制定《襄城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襄城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随机抽取规则》等制度,为每名陪审员建立日志档案,实行工作业绩月通报、季总结、年考核,年底根据考核结果进行评先树优。每年召开1-2次陪审员会议,及时归纳总结陪审员工作经验,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推进陪审事业健康发展,不断推进襄城县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蓬勃发展。

责任编辑: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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