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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欠方亲戚索债不成 债主车辆围堵对方遭起诉

  发布时间:2014-11-10 10:05:35


    “法官,我亲戚欠他钱,我不知道跟我也没关系,他凭啥围堵我的运营车辆,这到哪儿也说不通啊,必须得赔我损失”。法庭调查阶段原告王女士激动地说。11月10日上午,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2014年6月的一天,从事货运工作的王女士和丈夫两人像往常一样,准备用自家的运营货车将一批装好的调味食品送往长治市。熟料,车子刚刚发动还没起步时,先后有5辆车前后左右堵在王女士货车的周围,阻挡王女士的去处。王女士随即报了警。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擅自围堵原告营运车辆的行为侵犯了原告正常营运的权利,应当赔偿由此给原告所造成的损失。原告请求被告赔偿转运费用2千余元的主张,因证据不足,理由不当,不予支持。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判决,被告付飞赔偿原告王女士营运损失费4千余元、装卸费1千余元,以上共计5千余元,于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付清。(本案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曹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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