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以来,河南省洛阳高新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建立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机制,采取多项措施为“三留守”人员提供全面的司法服务和人文关怀,取得良好效果。
据悉,该院对涉及“三留守”人员的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执的绿色通道服务;对生活困难的“三留守”人员,一律免交诉讼费用并在开庭时给予食宿帮助;对于居住偏远、交通不便地区的“三留守”当事人,除法律规定不得公开审理外,一律实行巡回审理,就地办案。同时,该院还通过结对帮扶,主动关注留守人员的生活与心理状态,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和精神支持,充分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最大限度地延伸司法服务。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4-11-9 4版 杨超锋 胡 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