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上午,新郑市和庄镇侯某在案件调解成功后,专门赶到法庭,对负责该案件的法官赵保芝表示了感谢:“我都没想到我的钱能这么快就要回来,太谢谢你们了,这是我第一次来法院打官司,你们真是太尽职了……”这是该院通过小额速裁程序成功调解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侯某是一位退休在家的老人,高某是与他同乡的好友,2013年8月21日,高某因急需用钱向侯某借款4800元,高某向侯某承诺一年之后归还,并书写了欠条。借款到期后,侯某多次向高某讨要,但是高某一直拖着不还,侯某便把高某起诉到了新郑法院。
立案法庭在收到侯某的诉状后,负责该案的立案法官认真审查分析了该案件的特征,认为该案件法律关系单一、事实清楚,适合走小额速裁程序。法官当时便与当事人高某取得了联系。在给当事人双方详细讲解了小额速裁程序,并取得了双方的同意之后,法官根据当回事人双方的申请,于立案的第三天上午10:00,在当事人侯某的家中对该案件进行调解,最终,当事人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侯某于当日下午2:00,将4800元欠款归还给了侯某。至此,该案件仅用了三天时间结案。
该院小额速裁是通过设定专门的审理流程,在给予当事人充分的程序选择权的基础上,对法律关系单一、事实清楚、争议标的额不足1万元的民事案件,经当事人双方均同意采用小额速裁的,期限为在一个月内审结。
为进一步促进小额速裁规范高效运行,特别围绕方便当事人诉讼,大力推行巡回审判速裁、委托网络联络员调解等行之有效的做法,确保了小额速裁模式的规范高效运行。为最大限度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到“快立、快审、快执”,该院规定对于小额速裁有执行内容的案件,由人民法庭直接进行执行,当事人无须再次到法院申请执行,这一规定既节约了诉讼成本又提高了案件执行效率。据统计,该院今年通过小额诉讼程序共审理了200余案件,平均审理期限为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