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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法院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发布时间:2014-11-07 16:32:09


    11月5日,延津县人民法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传达最高人民法院、省高院关于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要求、《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习近平总书记就《决定(讨论稿)》向全会所作的说明以及全会公报,全面学习和把握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并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就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出部署。

    认真组织全体干警学习领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分别组织召开中心组扩大会议、部门会议,专题组织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要求领导领学、全员参加,确保把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传达到每位干警,在全院迅速掀起学习、热议、宣传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高潮,提高对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意义的认识,做到真学、真懂、真信,切实以全会精神武装头脑、增强信心、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积极探索推进新型合议庭等司法改革。准确把握全会关于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部署,强化大局意识、主体意识、责任意识、进取意识,加强对新型合议庭制度、人民观审团制度、社会法庭等司法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省市法院部署和要求,不等不靠,积极探索,充分发扬基层首创精神,为全市乃至全省法院司法改革积累经验。

    持之以恒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加强思想作风建设,要求全体干警充分认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作风建设没有休止符”所蕴含的深刻含义,变“被动施压”为“主动加压”,增强加强作风建设的自觉性。认真抓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工作,加强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巩固活动成果,在抓常、抓细、抓长上狠下功夫,完善司法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确保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继续加强审务督查和司法巡查,严肃各项工作纪律,强化违纪问责,深入整治“六难三案”问题。加强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狠抓制度落实,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妥善审理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案件,加强司法便民利民工作,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突出抓好审判执行、涉诉信访等重点工作。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坚持公正与效率并重,以审判质效考核指标为导向,全面提升审判质效,确保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审理重大、疑难、敏感案件。深入开展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活动,扩大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数量,加大巡回审判力度,严格落实庭审网络直播、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全面扩大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提高司法公信力。畅通信访渠道,严格信访责任,认真做好初信初访办理工作,耐心细致做好长期未结信访案件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和稳控工作,积极主动、多方协调做好确有实际困难信访当事人救助工作,依法、依情、依理处理信访矛盾。

责任编辑:曹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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