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得知自己老同学想让孩子去城里上学后,便谎称能找来学校内部指标,以冒名顶替的方式骗取老同学8000元钱。日前,卫辉市人民法院审结此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孔某卫拘役三个月。
孔某卫与被害人良柱(化名)是同学关系。2012年暑假,孔某卫在得知良柱有意让儿子小耀(化名)到城内上学后,便找到良柱,称其可以弄到卫辉市某中学的内部指标,可以让小耀到该校上学,但需要交纳8000元的赞助费。
开学报名时,在该中学大门口,孔某卫截住良柱,说他自己带着小耀去学校报名,让其在外面等。出来后孔称小耀顶的是另一名孩子的名字,上学后就可以将名字改过来,并称是学校预留的名额。开学两星期,班主任打电话称小耀是冒名顶替的,面对赞助费的质问,老师说学校没有收到任何人赞助费。
原来,孔某卫了解到一姓来的孩子曾参加过该校的入学考试,但不到该校就读了。就在报名当天领小耀冒用该学生的名字到这所中学进行了报名登记,办理了入校手续。
案发后,被告人孔某卫退还良柱8000元,并取得良柱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孔某卫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已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取得谅解,依法予以从轻处罚,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