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潢川县人民法院五举措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切实加强领导,强化主体责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常研究、常部署,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
细化任务分解,落实“一岗双责”。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把这项工作纳入全院整体工作格局中,同各项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突出“一把手”的领导责任,明确“一把手”是完成责任目标的第一责任人,对部门内部及所辖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认真抓好任务分解,检查考核,考核结果运用和实施责任追究等各环节的工作。
坚持齐抓共管,形成整体合力。按照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分工,院党组成员和相关责任人,切实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措施落实到位。纪检监察部门既要切实负起监督职责,认真组织落实本院的反腐败专项工作,同时,要加强与有关单位的联系与沟通,积极开展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其它部门要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加强巡视督查,注重解决问题。围绕县委的中心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进一步加大巡视督查工作力度。重视巡视督查工作,既要加强对所辖地方和部门的巡视督查,又要积极支持、配合上级巡视组开展工作,积极主动、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提供情况,反映问题,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同时,高度重视上级巡视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巡视工作突出重点,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严格责任追究,确保责任落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把责任追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中心环节。党组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责任追究工作的领导,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责任人,要严格执行纪律,该纪律处分的要给予纪律处分,该组织处理的要组织处理,决不能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