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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城区法院积极探索小额诉讼审判模式服务群众

  发布时间:2014-11-05 15:15:41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大量的小额诉讼案件涌现出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更好的服务群众,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探索小额诉讼的审判模式。    

    该院对当事人起诉符合适用小额诉讼条件的案件,即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单一金钱给付之诉,标的额低于当年公布的小额诉讼诉讼案件标的限额的民事案件,明确规定在收到起诉材料之日起三日内立案,且于立案当日将案件移送至审理案件的部门,最迟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在向当事人送达案件通知书或者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等有关法律手续时应明确告知本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并向当事人释明,同时发送《小额诉讼须知》。小额诉讼案件,设在基层人民法庭,由审判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全面的有审判员资格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审理,审理期限为一个月。

    2014年3月20日,该院立案庭受理了一起原告史某诉被告王某民间借贷纠纷小额诉讼案件。立案后,立案庭于第二日将该案件移交承办的东关法庭,指定审判员刘琳波同志审理。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当日就联系被告王某,但去被告家中找不到人,电话无人接听,案件在应诉环节就陷入僵局。后承办法官又多次拨打被告电话,还是无人应答。3月28日,承办法官通过邮政速递向被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和《小额诉讼须知》,给被告预留了答辩期和举证期,并定于2014年4月10日开庭。三天后,邮政速递公司回复法庭,该邮件已签收。4月10日,被告委托的特别授权代理律师来到法庭,经询问案件事实,双方均无异议,经承办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顺利调解结案。

    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节约审判资源,提高办案效率,还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原告感激地说:“这两年没解决的纠纷,没想到通过法院不到二十天就解决了! 小额诉讼程序真是好!”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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