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浚县人民法院筹措资金,为法警大队、执行局、立案庭等13个业务部门干警配备了26台现场执法记录仪。目前,干警在开庭、执行、接访等执法工作中已正式佩戴使用。
该执法记录仪具备良好的防水、防震、抗跌落功能。执法中,法院工作人员将其佩戴于胸前,可即时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完整记录下现执法场及突发事件处理全过程,起到有效固定证据的作用。执法记录仪拍摄的所有影像资料均带有时间码,不能修改,确保了拍摄资料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为切实使用好现场执法记录仪,浚县法院在为干警配备了该设备后,除组织集中培训外,还及时制定相关制度,明确在接访、执行、送达及立案窗口等必须使用执法记录仪的情形。同时规定必须配备专职人员对执法记录仪进行管理,并按“一事一件”的形式将采集到的执法信息录入电脑后归档保存,以供案件处理以及取证时使用。
自6月份配备执法记录仪以来,浚县法院共运用该设备录像、录音300余次,在固定关键执法证据、还原事件真相、保护干警权益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