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家是组成一个国家的单元,家是一个人赖以生存的后盾。林州市人民法院拟以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2010年至2014年5月份审理的案件中抽取100份样本为依据,结合案发特点,对不完整家庭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和原因进行分析,并希望能找到解决这一社会问题的有益方法。
一、不完整家庭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情况
我们抽取了100份裁判文书涉案人数154人,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有22件占总案件的22%,涉案未成年人犯罪的人数30人占总犯罪人数的19.48%,未成年犯罪涉及的罪名有故意伤害、盗窃、抢劫、强奸、诈骗、寻衅滋事等,量刑最低单处罚金,最高有期徒刑十一年。在高发的未成年人犯罪中因不完整家庭(涉及单亲、离异等)诱发或者与此相关联而引起的犯罪有7件11人,涉及抢劫、盗窃,占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数的31.81%,占未成年人犯罪总人数的36.67%。可见,在几类高发性犯罪中,家庭因素引发未成年人犯罪少犯罪占有较高的比例。
二、不完整家庭引发犯罪的特点
第一、涉及到离异、单亲等家庭的孩子大多表现出性情暴戾、桀骜不驯或孤独自卑等不健康心理,并容易对周围事物产生敌对情绪。我们审理的案件中经常会碰到那些有“破罐子破摔”思想的未成年人,在了解其成长经历时常常能听到邻居老师同学等人对其评价为不合群等。
第二、在犯罪方面上除了表现在结伙犯罪的多,二人以上共同犯罪的多,侵犯财产的案件多,不计后果、追求哥们意气的多等等这些长期以来所固有的原因和特点外,还有一些网络犯罪、利用先进科学技术犯罪等特点。
三、不完整家庭引发犯罪的原因
第一、父(母)爱缺失或者父母道德缺失。家庭是未成年人最初的成长环境,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位老师。父(母)爱的缺失很可能对人格的早起发展产生许多负面影响,其心理品质和性情都不可能得到和谐发展, 在外界刺激或诱惑下容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他们总是以其双亲的言行为榜样, 通过同化作用, 逐步形成一套自己的行为习惯和道德理念。一个完整的、温暖的家庭对未成年的成长非常重要。
第二、家庭教育方式不当。在家庭教育中,父母的教育观念和教育内容总是通过一定的教育方式体现在教育行为中,从而决定着家庭教育的效果。如果家庭教育方式不当, 往往事与愿违, 非但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反而容易导致孩子犯罪。有的父(母)对孩子盲目溺爱,有的父(母)专制粗暴,有的父(母)纵容默许,有的父(母)教唆逼迫不一而足。出身于这样的家庭, 孩子更易涉足犯罪, 从某种程度上言这是的家庭悲剧!
四、未成年人犯罪的家庭预防
家庭教育是素质教育的基础,是培养子女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源头。在孩子的品行形成过程中,家庭环境起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从上面的原因分析中可以看出,未成年人犯罪的因此,从上面的原因分析中可以看出,未成年人犯罪的家庭预防应该从一下几方面入手:
首先,要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必须加强家庭教育。尤其是父母的影响,这是关键中的关键,良好的家庭教育对孩子的健康成长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为家庭教育是全方位的教育,是青少年思想道德形成的基础,尤其是早期的家庭教育对一个人的素质优劣起着关键作用,良好的家庭教育不仅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一道坚固的防线,也是创造人才的摇篮。因此家庭教育具有其他教育无法取代的优越性。正确的发挥家庭教育的独特作用,重视家庭教育的方式方法,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正所谓“问渠那得清如许,唯有源头活水来”。
其次,父母要成为子女的楷模。家庭教育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家长的素质。家长自身文化素质、道德修养不高、自身行为不端,都会为子女提供错误的行为参照模式,影响子女的健康成长。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现代家庭的父母不但需要重视对子女说服教育,更应重视自己的言行对孩子的潜移默化的影响,行端表正,诚信友爱,关爱他人为孩子作出表率。在家庭里,父母应当努力完成“三大主体角色”,即成为合格父母、合格教师和合格主人。为了子女而无私地生活的父母,这就是合格父母。父母还应当同时是合格老师,不仅能够教导子女正确的道德价值观,并且能够以身作则,成为子女的第一道德榜样。父母同时也应当是合格主人,对整个国家及家庭所有成员的生活与未来持有强烈的责任感,从而引导他们走向正确的人生方向。
第三,预防成长于不完整家庭的未成年人的犯罪,是全社会的责任。
预防成长于不完整家庭的未成年人的犯罪,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是全社会的问题。有关部门及社会应把更多的目光投在那些成长于不完整家庭的未成年人,及时与其亲属联系沟通,了解动向,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防微杜渐,尽可能为他们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