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上午,项城市人民法院在第一审判大厅公开宣判一批盗窃电动车案,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杨某、买某某等有期徒刑10个月、6个月,并处各自罚金人民币2000元。法官们在宣判的同时,对旁听群众进行防范知识宣传教育,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近年来,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提高,环保、轻便、经济、快捷的电动车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青睐。但人们对电动车的防盗安全意识不是太高,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为提高人们的安全防范意识,项城市法院刑事庭的法官们,充分利用庭审现场,结合打击“两抢一盗”犯罪所审理的盗窃电动车案件的特点和规律,向旁听群众进行防范知识宣传。同时,他们还不定期地走上街头,深入电动车经销店宣传电动车防盗知识,提醒广大人民群众提高警惕,加强电动车的安全防范,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