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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城区法院:送法下乡消除矛盾在萌芽

  发布时间:2014-11-03 16:43:00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充分履行法制宣传的责任,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咨询活动,主动做到“三入户”。即:法律知识宣传入户,法律咨询服务入户,法律援助入户。帮助群众掌握法律知识,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增强依法维权观念,强化群众对法治的信仰和对法律的尊重。

    2014年以来,宛城区法院根据农村的特点,制作通俗易懂的宣传版面和小册子向群众发放,抽调法官在乡镇集市上设立法律咨询台,现场解答群众的法律问题,把常用的法律知识送到群众家门口。此外,还积极参与涉及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活动,针对不同时期青少年的心理特点,采取“走出去、请进来、送温暖”的方式,通过开展“送法进校园”和邀请师生们到法院参观学习、观摩庭审等活动对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帮扶活动。2014年3月,副院长刁德顺到聋哑学校为聋哑儿童上新春第一堂法律课;5月7日,政治处主任党学展到南阳市三中做法制报告;5月29日,包村法官走进红泥湾中心小学,为学生们送去了口袋书,和师生们欢度六一儿童节;红泥湾法庭今年以来先后3次到南水北调工程中在红泥湾镇落户的移民村给群众上法制课。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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