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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铁院刑事审判工作取得可喜成绩

  发布时间:2014-11-03 15:56:49


     今年以来,洛阳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取得了“三无”、“三好”的可喜成绩,即无抗诉案件、无上诉案件、无上访案件;检察院反映好、辩护人以及被告人家属反映好、铁路单位和学校等社会群体反映好。

耐心细致,认真履职。如审结的郑某某等三人贪污案件中,公诉机关指控三被告人构成贪污罪,辩护人和被告人均提出不构成贪污罪而是构成职务侵占罪,分歧较大,对抗激烈。两次开庭,合议庭结合事实和有关法律反复斟酌、评议,并与控辩双方进行沟通交流,以求兼听则明、慎重下判。经过加班加点,认真准备、细心分析证据材料,案件最终得到妥善解决。

以人为本,依法维权。平某某破坏交通设施一案,经鉴定被告人作案时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但在其家属没有为其委托辩护人的情况下,该院考虑到其曾经患过精神疾病,主动为其指定了辩护人,考虑到其作案时精神状态属于精神分裂症(缓解期),酌情对其从轻进行处罚。合议庭严格审查事实,准确适用法律,综合考虑社会效果,妥善作出判决,不仅得到了被告人及其家属和辩护人的充分认可,也得到了检察机关的赞许,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公开审判,彰显公正。该院积极开展了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全部裁判文书均能及时在网上公开,90%案件进行了网络直播并同步录音录像,同时积极邀请人大代表评议案件庭审,组织人民观审团对案件和庭审进行监督,此举既加大了法律宣传的深度,又保证了司法公正。

判后答疑,案结事了。该院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工作,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满腔热情,努力把工作做细、做实、做好。积极推行案件信访风险评估制度,不断完善涉诉信访工作体系,进一步增强化解矛盾、案结事了的意识,真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案件。如审结的一起抢劫案件,被告人被判处了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该院对于此类判处重罪的案件,不仅重视打击,更注重教育感化。案件宣判后,主审人在法警队的配合下,向被告人律师、女儿、父亲、妻子进行了详细的判后答疑,切实做好了服判息诉工作,最终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

综合治理,积极作为。一是2014年2月和9月,在学校开学之际,该院主动与学校联系,到学校为师生上了新学期第一堂法律课;同时,还选择典型案件,邀请学生到法院参加旁听,进行座谈;二是积极到铁路单位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如在三季度到郑州铁路局洛阳电务段与新上岗的复转军人进行座谈,为他们上法制课,得到了该单位干部职工的充分认可,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宣传效果。

责任编辑:曹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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