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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法院“精、细、强”做好裁判文书上网工作

  发布时间:2014-11-03 09:12:48


    永城市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坚持全面贯彻落实审判公开原则,从严要求,规范操作。裁判文书上网以来,共上网各类裁判文书4612份,无一原则瑕疵。

    精制作。培养法官扎实的法律功底和语言文字能力,承办人要严格按照要求制作法律文书,法律适用应做到法律关系明确、条文适用准确,文书的语言表达应做到用语规范、表义精确,确保裁判文书在证据采信和事实认定等方面准确无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站平台公布裁判文书的格式要求及技术处理规范》的要求,准确对需上网文书电子版所涉及的相关信息作技术处理,统一格式样本。

    细审核。建立案件承办人撰写、书记员校对、庭长审阅、分管副院长审核签发的文书制作流程,各业务庭确定一名素质高、业务强的干警负责裁判文书上网工作,严把裁判文书上网最后关口;建立层层把关责任制,由庭长在文书上网发布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后报主管副院长审批,裁判文书从制作到审签再到最后的上网均需反复校对,未经审批的裁判文书不得在网上公布,确保上网裁判文书准确无误。

    强监督。以此激发干警的积极性。出台《裁判文书上网管理规定》,定期对各业务庭裁判文书上网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将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纳入绩效管理考核并与干警评先评优相结合,对各业务庭室裁判文书上网数量及质量逐月通报,对不公布的裁判文书严格审查是否有相关审批表;确立承办法官是裁判文书上网第一责任人、庭长为主要责任人的问责机制,对不按时公布或因裁判文书审查不严出现重大瑕疵、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严格追究责任。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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