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着朋友对自己的信任,谎称有关系能够提升信用卡的透支额度,借机骗走朋友16万余元。近日,登封市人民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晓峰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由于时常手头拮据,李晓峰想到了一个独特的“生财之道”:以自己在银行有熟人能办理提高信用卡透支额度为借口,诈骗他人钱财。2013年9月的一天,李晓峰打听到朋友张某有张可以透支的信用卡,便谎称自己在银行有熟人,可以将张某的信用卡透支额度提升。着急用钱的张某信以为真,毫不设防将自己的信用卡交给了李晓峰并告知了密码。岂料,李晓峰在拿到这张信用卡后,迅疾利用POS机套现的方式,从该信用卡内透支16771.99元,并玩起了“失联”。张某在接到银行短信提示后,匆忙报警。2014年1月,李晓峰被警方抓获归案后,及时退还了张某的经济损失。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晓峰冒用他人信用卡并使用,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但鉴于其自愿认罪,积极退还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又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确有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酌情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