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上午,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信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效忠主持了会议,信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进才、高曙霞、尹保斌、高潮、李群茂、聂书华和秘书长苏锡凌出席了会议。信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社军在会上作了《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情况》的报告。
报告指出,截至目前,信阳市人民陪审员由2012年的354人增加到2093人,达到基层法官人数的3.16倍。各县区法院把基层工作经验丰富、善于做群众工作作为重要选任标准,适当放宽学历条件,努力提高基层群众特别是工人、农民、进城务工人员、现役和退伍军人、社区居民等基层群众的比例,使人民陪审员的分布更加均衡,结构更加优化,代表性和广泛性进一步增强。
2011年以来,信阳两级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一审普通程序案件17136件,经人民陪审员陪审的一审民事案件、一审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撤率及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呈上升趋势,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良好,进一步提高了裁判的社会公信力。下一步,信阳法院系统将从管理考核、履职培训、做好宣传工作等方面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
报告强调,落实好人民陪审员制度离不开党的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全市法院将建立定期报告制度,把人民陪审员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旁听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的庭审,自觉接受人大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