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华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赌博案。被告人顾某等人聚众赌博正酣时,被当场抓获,赌资一万余元被收缴。被告人顾某被判处管制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2013年8月4日深夜,被告人顾某、彭某(已判决)、高某(已判决)、王某(已判决)、陈某(在逃)等10余人,在西华县一酒店的房间内,由金某、周某(二人在逃)组织的赌博场所聚众赌博,被告人顾某先是观看,后上场参赌,当赌性正浓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查获赌资14085元,赌具麻将饼字牌一副。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顾某等人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应当以赌博罪追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顾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