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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法院庭前诉讼指导受到群众称赞

  发布时间:2014-10-30 09:00:08


    今年以来,新安县人民法院立足审判,推出“庭前诉讼指导”的普法宣传制度,要求法官“集执法与普法于一身、融讲法与说理为一体”,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进行普法宣传,得到当事人的高度赞扬。

    实行庭前诉讼指导,印发了《诉讼指导书》、《诉讼建议书》,与起诉状、答辩状等一并送达当事人,并在立案庭设置专人解答当事人的疑问,使当事人对案件的运行程序清楚、对自己的诉讼权利义务清楚、对证据的收集方向清楚。

    实行庭前举证指导,使当事人知道自己在举证方面的权利、义务和在实际中该如何做。开庭前3天,当事人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依法出示、辩认、核对与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有关联的证据和信息,发表展示意见,由助理法官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做程序性审查并予以阐释。

    庭前讲法,案件开庭前30分钟,审判人员对当事人及旁听群众进行教育,让当事人及旁听群众提前了解与案件相关的法律及诉讼知识。告知案件当事人在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等各个阶段的权利和义务,使其明确庭审重点、在庭审中应该做些什么以及不能做什么、如何正确地行使诉权、要注意哪些问题等。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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