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把精神文明建设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紧密结合起来,在司法实践中大力提倡“文明办案、文明做人、司法为民”,扎扎实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强力推进了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开展。
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强化文明司法意识,采取“学典型、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认真组织“一学”。先后组织干警听讲法院系统先进事迹报告会,深入农村地区开展调研活动,邀请基层农村先进党员做专题演讲,开展学先辈比奉献、学先进比实干、学党纪比清廉的“三学三比”活动,倡导全院干警文明执法、司法为民、务实清廉,使广大干警的群众观点得到强化,文明司法意识得到加强。
以群众“三评”为标杆,促反思、促查摆、促整改,扎实进行“三促”。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的根本宗旨,是人民群众评价法院工作的风向标,更是人民法院精神文明建设的最直接、最具体的体现。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群众“三评”为标杆,——坚持作风现状由群众评价,查摆问题由群众评议,整改落实由群众评判为标杆,扎实开展“促反思、促查摆、促整改”活动,确保听到人民群众真意见、真期盼,找到干警自身真问题,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切实推进了司法作风的转变。为此,该院采取电话访问当事人,利用院官方微博及其他媒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信箱,以书面、座谈会等形式向社会各界征求转变作风、文明司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开展了党组成员与干警谈心交心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代表对司法作风、文明司法进行评价等形式进行“三评”。干警对照“三评”结果,以讲原则不讲关系、讲真话不讲套话、讲要害不讲枝节的“三讲三不讲”为准绳,开展批评与自该批评等活动,促进司法作风根本转变,推动了该院精神文明建设。
内外兼修真抓实做,提能力、解问题,切实做到“四解决”。紧扣审判执行工作实际,以组织开展“转作风、讲文明、促公正”四项活动——司法理念教育活动、开门办案活动,人性化司法活动,“阳光审判”活动为载体,进行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司法审判中存在的“司法理念偏差、司法能力不高”;“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司法为民、文明司法、公正司法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