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自身反腐败工作,永城市人民法院不断提升纪检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更好地发挥纪检监察室的监督作用,确保建立廉洁司法队伍。
抓职能。合理扩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职能,使其不局限于对人员违纪问题进行监督,同时还涉及案件审判监督、人员配备等方面的工作,通过参加党组会议、院长办公会议、审务督察会议等,对审判工作部署、干部选拔任用、重大案件处理等方面的工作进行实时监督,切实发挥纪检监察同步监督、源头监督的作用,突出纪检部门的权威性、严谨性。
抓思想。坚持防微杜渐,通过提醒谈话对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日常行为进行经常性监督,通过个别谈话与集体谈话相结合,及时掌握思想动态、纠正行为偏差,敦促干警树立正确的工作方向;通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构建起强有力的廉政建设责任网络,坚持用正确的思想教育干警,用经常性的廉政教育影响干警,力保干警思想不动摇。
抓制度。针对纪检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建章立制、查漏补缺,明确行为标准,约束干警行为,使制度规范覆盖到案件审判和事务管理的各个环节,不留死角;从纪检监察角度建立科学、可行、有效的审判权力监督机制,从立案、审判和执行三个方面分别制定民事、刑事、执行制度,实现制度“对口化”,加强和细化对干警的点对点监督。
抓时效。强化监督时效,发现苗头及时制止,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推不拖,实时掌控违法乱纪动向;及时听取人大政协、廉政监督员、社会各界以及案件当事人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意见建议。同时,在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上开展征集意见建议活动,发挥新型网络媒体的作用,方便群众监督。今年以来,共通过网络渠道采纳群众监督意见和建议10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