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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面锦旗表谢意:“人民法官为人民”

  发布时间:2014-10-28 15:04:37



    10月27日,卢氏县官道口镇扬眉河村农民张世超专门来到卢氏县人民法院,为该院官道口法庭送上了一面写有“人民法官为人民”七个大字的锦旗,感谢法官快速审结其母亲受害赔偿案,为他们兄妹几个讨回了公道。

    2014年2月13日9时许,卢氏县官道口镇扬眉河村24岁青年张某驾驶面包车在门前巷道内倒车时,未注意观察车辆后方情况,不慎撞倒并碾轧同村居民、年过八旬的杨老太,致其身体多处受伤,后在送往医院抢救途中死亡。经法医鉴定,杨老太面部多处损伤,左上肢、双下肢骨折,因创伤性休克死亡。后张某因过失致人死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张某家属赔偿杨老太家属精神抚慰金80000元。后因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问题,杨老太的六个子女将张某及阳光财险三门峡支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80000元。

    卢氏县法院官道口法庭受理该案后,依法开庭进行了审理,判决被告阳光财产保险公司三门峡支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六原告人民币61355.7元。判决生效后,办案法官又积极联系保险公司,让其主动履行了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为了表达感激之情,杨老太的六个子女请人制作了一面锦旗,让大儿子张世超代表他们送到了卢氏法院。

责任编辑: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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