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人民法院在少年审判工作中坚决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本着“事前预防、事后挽救”的司法理念,不断丰富和创新少年审判工作方法。在审判实践中,该院采取社会调查、圆桌审判、判后帮教、回访考察等凸显人文关怀的方式,让失足少年时刻感受到关爱,重新对生活充满希望。10年来,该院用长效机制用阳光沐浴着青少年,用爱心为青少年健康的成长开辟了一方净土,为青少年茁壮成长撑起了一片法制的蓝天。
社会调查:摸清犯罪根源
在审判工作中,少审庭法官抛弃了单纯办案、就案办案的模式,提出因人施教、因材施教的方法,将审判工作向前延伸,做到“三走访”,即走访学校、走访乡村、走访家庭。开庭前坚持做到“四见面”,即与未成年被告人本人见面、与监护人见面、与未成年被告人的单位或学校见面、与其同案犯见面,从而深入了解未成年被告人家庭情况、思想作风、道德品行、过去的表现等,使审判人员能够准确把握每一个未成年被告人的心理,找准挽救未成年被告人的着眼点和感化点,在庭审前做到心中有数,使法庭教育更具针对性。
圆桌审判:缓解心理压力
在审判实践中,该院少审庭法官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特点,注重审问方式和语言风格,开展“圆桌审判”。为了有效减少法庭对被告人的威慑感,营造出较为宽松缓和的审判环境,使未成年人消除对法庭的恐惧感,少审庭决定对此案进行圆桌审判。被告、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围坐一个圆桌旁,控、辩、审三方寓教于审,逐个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法庭教育,使他们正确认识自己的错误,深刻反思犯罪原因,早日悔过自新。
回访帮教:巩固教育效果
法院对一时冲动而走上犯罪道路的未成年人予以定罪量刑并交付执行,仅仅是少年审判工作的第一步。为真正实现挽救未成年被告人、预防其重新犯罪,该院少年审判庭对刑满释放、判处缓刑、管制的少年犯还做了大量的跟踪回访、帮教等扎实细致的工作,与学校、村委会、片区警察、关工委、团委、妇联、司法局等有关部门和个人,形成“一对一”的帮教方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干部等各界人士参与帮教活动,努力营造一个使他们充分感受到温暖、平等、不受歧视的环境,尽可能地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的发生。
该院少审庭在工作中注意做到“三个注重”,即注重少年家庭环境变化和教育方法,对家长进行帮助指导,使他们端正观念,认清孩子的罪责,引导家长使用正确的教育方式;注重落实帮教措施,注重观察缓刑少年犯的家庭帮教条件,针对个别家庭环境问题,联合当地村(居)委会、学校等共同协作,对其进行重点帮教;注重考察少年犯在改造中的表现,以便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或采取相应措施,巩固教育、挽救的效果。
法官还坚持每季度到少年管教所进行回访座谈,每季度听取宣告缓刑的少年犯做一次思想、生活汇报,对免予刑事处罚的坚持跟踪考察一年,以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状况及日常表现,从而有针对性地进行帮教。
法制宣传:预防胜于惩罚
“原来这样也是犯罪啊,过去我们从没有认识到犯罪竟离我们这么近。”中学生李某在听过一堂题为《未成年犯罪的定罪量刑及预防》的法制课后感叹道。这已是该院法官第3次来到延津县中学开展法制教育,他们用大量的事实和生动的案例向师生们讲解了刑事责任年龄、如何量刑,以及未成年人常见的犯罪类型及预防等内容。课上,许多学生主动向法官提问,积极互动。课后,学校还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让学生对照讲课内容检查自己的言行,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少年犯罪,家长揪心,社会痛心。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就自然而然地成了法官们审判工作之外的神圣职责。该院积极探索预防校园违法、犯罪的方法与途径,做到防患于未然。该院经常与当地的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关注未成年人犯罪构成的特殊性,与学校一起共同创建“平安校园”,联合开展了多场次生动活泼的法制教育、德育教育课程和讲座,通过“以案释法”、“判后说法”、“模拟法庭”等形式,指导学生如何预防违法犯罪,并组织指导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活动,使得参加的同学和旁听的学生在感性上得到很好的认识和教育。
延津县法院的少年审判机制有效维护了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了青少年犯罪,教育、挽救了许多失足青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