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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法院“三个延伸”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发布时间:2014-10-27 08:46:10


    潢川县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积极研究探讨如何预防犯罪,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以及进行司法保护的最佳途径,把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挽救工作延伸到法庭之外。积极加强同综治办、团委、妇联、教体局、司法行政部门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共同做好未成年罪犯的教育和挽救工作,协同做好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罪犯的法制宣传教育综合治理工作。

    向缓刑犯延伸。对判处管、缓、免的青少年,发送管、缓、免人员须知、执行通知书,积极建议与执行机关、家庭配合进行帮教,对一些重点帮教人员进行回访,建立帮教档案,定期开展回访、帮教。对有条件复学的,帮助复学,不能复学的,协助、指导就业。对判处缓刑的未成年罪犯进行严格遵章守法的法制教育,同时强化判处缓刑的未成年罪犯家长的监护职责。把司法工作向后延伸,为浪子回头创造条件。

    向监狱延伸。对于判处实体刑的未成年犯,根据每人的不同特性,将犯罪缘由、经历、认罪态度、帮教重点等向监管单位介绍。与每位待投牢未成年罪犯进行坐谈、交心,了解思想动态、端正态度、共绘未来蓝图,协助做好帮教、改造工作。对留所服刑的未成年罪犯进行回访考察。有效促使犯罪的未成年人放下思想包袱,正视人生规迹,健康成长。

    向学校、社区延伸。青少年犯罪预防是首位,潢川县法院少年庭将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工作前移,做好预防工作,采取了多种方式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把在校生作为预防重点,建立“一校一法官”制度、先后开展“送法进校园”、“开学第一堂法制课”活动。

责任编辑: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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