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07年4月18日,高平均与孙斌及案外人朱香亭签订息县《锦绣花园合作协议》,约定该三人共同投资开发息县锦绣花园工程项目。后因分红发生争议,高平均向原审法院提起诉讼。原审判决后,高平均不服该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
开庭时间:2014-10-28 09:00
开庭地点:审法院第十三号审判法庭
基本案情:2007年4月18日,高平均与孙斌及案外人朱香亭签订息县《锦绣花园合作协议》,约定该三人共同投资开发息县锦绣花园工程项目。后因分红发生争议,高平均向原审法院提起诉讼。原审判决后,高平均不服该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