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人民法院通过诉前调解“三个到位”的工作方式,大力推进诉前调解工作,截至目前,诉前调解案件600余件,调解结案率及履行率达到90%,极大地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一是热情服务到位,避免矛盾激化。各法庭抽调1名业务骨干与人民陪审员共同参与诉前调解,始终把文明司法放在首位,以礼待人,以法服人,及时化解当事人的对抗情绪,避免出现矛盾的激化。
二是思想工作到位,主动前移调解关口。该院采取主动出击的办法,将立案和调解相结合。在立案庭设置专门的诉前调解咨询窗口,对有可能调解的案件做到准确把握调解时机,如当事人同意调解,立案法官立即电话通知或上门对另一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三是保全措施到位,保全与调解同步。对当事人申请财产或证据保全的,只要符合法律规定,调解工作与保全措施共同进行,防止出现因当事人恶意利用调解而造成证据或财产灭失而影响案件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