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内黄县人民法院结合当前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大力开展审务督察工作,突出督察工作重点和措施,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全面提升。
明确审务督察工作职能。制定《审务督察工作制度》,明确督察职责、内容、处置程序等规定;突出督察工作重点,在原来仅督察上级法院及本院重要决策部署的基础上,将督察内容扩展至廉政建设、案件庭审、诉讼收费、涉案款物管理、警车使用管理等法院各项工作,并重点加大对重大案件、重大事项的督察力度,将督察工作确立为法院一项重要工作职能。
健全审务督察工作形式。定期开展日常督察工作,每周开展一次督察行动,对干警上下班、工作作风、庭审纪律等情况进行督察。不定期开展暗访督察工作,利用周末或节假日对辖区宾馆、酒店、茶馆等娱乐场所进行暗访,严格规范干警八小时外行为。同时,将审务督察与廉政监督相结合,在开展大型督察活动前,积极对廉政监督员走访座谈,了解其在日常工作中对法院工作的监督情况。
建立审务督察警示机制。对在审务督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责任部门和人员发出《审务督察建议书》,提出改正意见和建议,并责令被督察部门和人员限期整改。对督察期限临近的事项,及时发放督办函,责令责任部门和人员说明情况,并由督察事项主管院领导督促责任部门和人员按期完成督察工作任务。
推行审务督察工作定期通报分析机制。每月向全院通报一次督察工作情况,对发现的共性问题,分析问题根源,研究制定改进工作措施,形成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审务督察工作水平;对发现的个性问题,进行深入剖析点评,对干警进行提醒警示,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对于复杂或严重的问题,提交院务会集体研究解决方案。
完善审务督察工作奖惩机制。将对各部门和干警的审务督察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并在评先评优、晋职晋级时予以优先考虑成绩突出的人员,取消问题较多者年终评先资格。同时,严格责任追究,对督察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一律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党政纪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今年以来,该院共开展督察行动28次,其中,日常工作督察16次,暗访督察7次,专项督察5次,有效解决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转变了干警工作作风,提升了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