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为俺的事儿你们奔波了好几天,真是吃尽了苦。”
10月9日,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拿到3万元执行款的刘某(女)拉着法官的手,一个劲地说感激的话。
刘某与赵某婚后生育一女后,因感情不和而协议离婚。2013年6月,在向赵某讨要孩子的抚养费无果后,刘某将赵某起诉到法院。法院依法判决赵某一次性给付抚养费16万元。谁知赵某拿出2万元后,就远避他乡打工。无奈,刘某带着孩子一次次找到法院,盼望为孩子讨回抚养费。
案件承办人张云霄多次前往赵某家进行询问,查找其下落,均没有获取任何有价值的信息,案件一时陷入困境。
今年9月26日,正在忙碌的张云霄突然接到刘某打来的电话,说了解到赵某在江苏一家公司当驾驶员,每月有数千元的工资。次日,张云霄等人便驱车赶往江苏昆山。
为防打草惊蛇,执行人员在28日一大早就悄悄潜伏在公司大门附近,等候赵某的出现。绿树丛中,蚊虫不时前来骚扰,但干警们没有退缩。整整一天过去了,赵某却踪迹未现。
次日,干警们轮流换班继续潜伏在公司附近,还是没有看到赵某的身影。
第三天一大早,刚刚来到指定位置不久,张云霄就发现赵某出现在公司附近。于是他们立即向赵某冲去,将其围住。见此情景,赵某大喊大叫,极力挣扎,并咬伤张云霄的手。张云霄等人死死抓住赵某不放,终将其制服带上警车。
将赵某带到当地法院后,又是一天的思想工作,其心理终有所松动,答应先交纳一部分执行款,其余部分分三批给付。当场,赵某多方联系朋友和同事,为其送来了3万余元现金,交给执行人员。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4-10-14 4版 李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