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在强化人民法庭建设工作中,以司法为民为切入点,积极采取“一二三”工作法,不断细化便民利民新举措,为维护辖区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优化辖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提供了良好的司法保障与法律服务。
健全一个机制。将化解社会矛盾作为服务基层的主攻方向,进一步建立健全司法服务机制。努力践行“枫桥经验”,依靠群众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78起;规范社会法庭管理,调处纷争685件;成立信阳市首家维护军人军属权益社会法庭,省涉军维权工作领导小组。
优化两个平台。巡回审判平台得到优化:设立了16个巡回审判点,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由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巡回审判案件1375件,并邀请干部群众旁听庭审,增强了审判效果;法官村长平台得到优化:推行“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明确每个法官作为一至二个村的“法官村长”,走村串户,化解矛盾,预防纠纷,开展矛盾排查46次,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肯定和赞赏。
开展三项活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通过“三个公开”(公开法官信息、公开庭审、公开裁判文书)和“五个一次性”(权利义务一次性告知,手续材料一次性补齐,证据材料一次性交换,开庭审理一次性安排,主动服务一次性到位)等措施,集中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了司法作风建设;开展保护“三留守”人员(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活动,共审执涉及“三留守”人员案件120余件,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20余万元,帮扶、慰问困难群众40余人次,用真情服务和务实举措筑起农村长治久安的堡垒。《人民法院报》以《平桥法院合力撑起留守人员“关爱伞”》为题进行了专门报道;组织开展“开学第一堂法律课”活动,深入辖区乡镇中小学授课,共举办法制讲座16次,使乡镇10000余名学生接受法制教育,赠送图书1000余册,解答教师及学生家长法律咨询200余次,参与学校座谈会33次,发放宣传单50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