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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中院建立重大敏感案件风险防控机制

  发布时间:2014-10-15 09:02:07


    为加强重大敏感案件风险防控,防止“保姆偷手机案”再次发生,近日,郑州中院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印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大敏感案件风险防控预案》。

    预案共分六章,主要规定了五个方面内容:一是重大敏感案件风险防控原则、组织领导机构、成员单位职责。二是重大敏感案件的范围。主要包括涉及幼儿、保姆、三留守人员等特殊群体的案件,判决结果虽符合法律规定,但从人之常情上难以接受、法和情难以统一的案件,已经引起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广泛关注且公众预测结果与判决结果可能差距较大的案件,新闻媒体和互联网连续跟踪报道、网民跟帖量较大、舆论呈现一边倒态势的案件等十二类。三是重大敏感案件的预判。立案、审判、执行等业务部门负责本单位重大敏感案件的初步预判工作,领导小组最终决定是否属于重大敏感案件。四是重大敏感案件的风险防控。对于已经形成的重大敏感案件,承办业务庭要调查核实公众质疑、关注的证据、疑点,提高裁判文书质量;政治部宣教处和网管处要做好舆情监控和宣传引导工作。五是重大敏感案件的日常预防。通过提升舆情民意把控能力和做群众工作能力,提高司法技巧,采取灵活宣传策略等,防范重大敏感案件形成。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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