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结合全市法院开展的“司法公开年”活动和新型合议庭工作,积极推进审委会工作改革。
该院以法院政务网站为依托,建立阳光司法网络平台,设立“司法公开”专栏,将全市两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的姓名、职务、照片等基本信息全部上网对社会公开,方便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随时上网登录查阅。
同时,该院结合新型合议庭工作的开展,积极推行审委会委员办案制度。按照中院新型合议庭的三级构成模式,设立第一级合议庭,级院长(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合议庭。由院长、副院长、审委会委员担任主审法官,负责审理社会影响特别重大、案情特别重大疑难复杂以及院长认为应当审理的案件。
通过以上工作的开展,旨在进一步增强审委会委员的工作责任心和业务能力,让审委会委员通过亲自办理案件,进一步深入了解案件办理中的具体情况,为审委会委员有效进行调研和指导审判实践,提供有效平台,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