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保护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将该项活动的开展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组织干警深入农村调查研究,并根据农村“三留守”人员的维权困境制定对策,为农村“三留守”人员依法维权扫除障碍。
一是开展普法宣传,解决认识“不到”的问题。由于农村“三留守”人员大多学历不高,认识有限,对什么是违法行为及如何依法维权等问题一无所知,以至于违法犯罪浑然不知,遇到侵害无所适从。针对这一问题,该院采取集中宣传、巡回审判等方式宣传《刑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婚姻法》、《继承法》等法律知识,为农村“三留守”人员理性抉择,依法维权指明道路。
二是设立绿色通道,解决维权“不便”的问题。之所以选择留守,农村“三留守”人员自有学习、工作、生活上的诸多不便,寻求司法保护无疑会增加农村“三留守”人员的负担。为此,宛城法院从农村“三留守”人员的实际处境出发,设立了农村“三留守”人员诉讼绿色通道,推出了上门立案、上门开庭、上门服务的便民举措和“五加二”、“白加黑”工作机制,为农村“三留守”人员依法维权提供便利。
三是减免缓诉讼费,解决条件“不许”的问题。较高的诉讼费是部分农村“三留守”人员受到不法侵害时不愿向司法机关寻求司法救济的重要原因。为减轻农村“三留守”人员的诉讼负担,消除其维权顾虑,宛城法院明确提出农村“三留守”人员到法院起诉的可以减免缓交诉讼费,并当天办理,保证经济条件较差的农村“三留守”人员同样能够光明正大的伸张正义,理直气壮的维护权益。
四是严格法官责任,解决维权“不力”的问题。保护农村“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对广大法官来说就是要公平、公正、快速地审理、执结农村“三留守”人员的维权案件。为此,宛城法院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严厉查处农村“三留守”人员维权案件立案、审理、执行过程中的吃、拿、卡、要、推、拖、阻、拦等行为,防范司法不公、司法不廉而加重农村“三留守”人员的维权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