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龙】法官送法进校园
发布时间:2014-10-13 09:28:31
本报讯 为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近日,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在辖区中学开展了“开学第一堂法制课”活动,担任该校法制校长的是该院刑庭副庭长陈营珠。课堂上陈营珠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了精彩的演讲,结合司法实践中一个个鲜活的案例全面剖析了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原因以及严重危害后果,在与同学们交流后,赠送了相关法律书籍。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4-10-12 6版 黄 霄 赵晚晴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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