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三门峡辖区六个基层法院通过本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任命人民陪审员共290名,现有人民陪审员共888名,平均为法官人数的3.36倍,其中卢氏县人民法院现有人民陪审员121名,已达法官人数的4倍,圆满完成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三倍增计划的要求,积极将“民间智慧”引入司法,实现群众经验和职业法官的知识优势互补。
人员选任坚持“覆盖面广、代表性强、结构均衡”原则。从学历上看,研究生66人、大学大专以上606人,占总人数87%;从年龄上看,30岁以下179人,31-40岁221人,41-50岁269人,共占总人数86%;从政治面貌上看,民主党派1人,群众290人,占总人数38%;从职业分布上看,基层干部242人,专业技术人员113人,工商业人员60人,社区工作人员68人,普通居民81人,农民58人,有利于提供更专业更全面的行业知识、经验。
注重职能发挥,不摆“花架子”。2013年6月至2014年6月,三门峡辖区基层法院人民陪审员674人中,陪审1-10件案件287人,陪审11-100件案件178人,陪审100件以上案件22人;人民陪审员共接受培训9次626人。增进了司法与社情民意沟通,更加广泛的解决了社会矛盾和纠纷,有利于保证司法公正和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