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我和孙法官去办案

  发布时间:2014-10-11 10:34:00


    提起老孙当年办案,不要看平时油腔滑调、说话总是带着幽默,可办起案来丁是丁,卯是卯,既有细心又有耐心,办法灵活,总能让双方当事人得到满意。

    那是九十年代初。法院只有一辆唯一的吉普车,车牌号为豫60003,这是淇县法院最好的交通工具,也是法院唯一的机动车。这辆车本是配备给院长公务用车,但大多都是因为下乡办案使它忙个不停。刑庭要加班,民庭要下乡,经济庭要出差,往往是你要想用车,不预约个十天半月的那是不可能用上车的。 当时正值改革开放初期,农村土地承包才刚刚处于雏形阶段,有些敢吃螃蟹的人,相信党的政策,带领全家率先承包荒山荒坡、林场果园。但同时由于村民的法律意识还不如现在,很多“红眼病”、以权压人那种旧传统、旧思想、旧习惯常凸现出来。承包户带领全家不分昼夜,将承包的荒山、滩涂、果园当做自己的家,像呵护自己的孩子一样精心地管理它、照料它。几年的辛苦总算没有白费,眼看有了收获,那些人就犯病了,以承包费低、说话办事看不起村干部等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事,屡见不鲜。我记得那一年的深秋的晚上,大概是下弦月,我们终于坐上了“现代化工具”,老孙带着我,在漆黑的夜晚,在崎岖的盘山公路上,有司机小贾驾车,虽然一路颠簸,老孙还是在车上给我讲案情。我问老孙:“咱为啥要晚上去办案?”他说:“这还不是明摆着的事情?白天要不上车,晚上再不加班,这个案件快要超期了。农村一般晚上好找人,这也是咱办案的好机会。”话间,车已进了山洞,山洞里黑黑的,长长的,洞壁上不时向下滴着水珠,路面上因潮湿像小溪一样,汽车在慢慢地爬行……

这个小山村所辖九个自然村,就因为一位叫付王水的村民承包了本村西山坡上的一片苹果园。几年后,该果园由废弃的荒坡变成了满眼秋色,果实累累。一些村干部时不时的以种种理由要到果园去采摘,一不打条,二不付款,一些群众也愤怒了,认为集体的东西谁都有权尝尝鲜果的人越来越多,村委要求终止合同,为此产生纠纷。

    一进村,村干部把我们安排在村东头学校对面的南山坡上所设立的大队部。那个村当时还没有通电,我们点着蜡烛听到手提喇叭里召集村民代表到村委会来开会。我们等了大约近两个小时,人总算集中齐了。他们有的翻山越岭,有的淌过河沟来了。晚上11点,座谈会正式开始,会议由村干部主持,老孙做重点讲话,我做记录,老孙讲了党的政策、法律关系,大家开始讨论发言。由于村民们法律意识较差,大多都还是强调集体的土地还是集体做主,虽然承包给他,还是不能脱离集体的领导,一切还应围绕集体的利益等为理由,而付王水就像不服管教的孙悟空一样不听“指示”。老孙一直在苦口婆心地做工作,会场上高一声低一声,一直持续到凌晨1点,会议结束了。我们仰望夜空,深夜的山村格外的宁静,群星向我们眨巴着眼睛,我们的心情好舒畅啊。

    小贾开着车,返回途中,在一个V型路段来了个紧急制动,事后小贾回忆说:“差一点我们就掉到山沟里光荣了。”

    老孙早已离休了,至今我回忆起来,仍然记忆犹新,当年的小贾也变成了老贾,我今年也57岁了,法院的交通工具也早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习近平总书记说 :“我们不能只看改革开放三十年的成果,我们还要看改革开放前三十年的基础。”像老孙一样的那一代老法官的办案精神就是法院的根,没有这个基础,中国的法治建设、人们的法律意识不会有新的更高的进步。

    祝我们的老一代法律人延年益寿、康寿无疆。

责任编辑:郑好    


 

 

关闭窗口